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国家宪法规定的,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近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王占阳教授发表了一篇文章——《所有制领域仍需思想大解放》。笔者认为,这篇文章以“思想大解放”为名,行曲解邓小平理论之实,否定以公有制为主体,主张以私有制为主体,同时否定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西方搞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一事实,并且断言,如果不同意此文的观点,就是犯了最大的“左”倾错误。出于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考虑,笔者发表几点评论,与王占阳教授商榷,也供读者参考。
一、是“解放思想”,还是胡思乱想?
王文的题目是《所有制领域仍需思想大解放》,笔者就从解放思想说起。
解放思想的本义是从错误思想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回到正确的思想路线上来。正确的思想路线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才能达到实事求是;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是真正解放思想。解放思想不能脱离实际,不是胡思乱想。
邓小平指出:“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他还指出,“解放思想,就是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他又说,“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就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实事求是。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这“两个基本点”,是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邓小平说:“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第一,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这两个基本点是相互依存的。搞现代化建设,搞改革、开放,存在‘左’和右的干扰问题。‘左’的干扰更多是来自习惯势力。旧的一套搞惯了,要改不容易。右的干扰就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全盘西化,包括照搬西方民主。……国际上一些人在猜测我是哪一派。最近我对一位外国朋友说,说我是改革派是真的,可是我也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如果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保守派,那末也可以说我是保守派。比较实际地说,我是实事求是派,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还说:“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
王文一开头,就引用了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内容:“邓小平说得好: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这是因为,中国的‘左’实质上是僵化、保守、倒退的代名词,所以也是现代化的最大障碍。但他可能没想到,这种‘左’甚至还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特殊利益集团的护身符,这就使反‘左’更为必要了。”
王文强调要反“左”,却只字不提“要警惕右”,这是对邓小平理论的曲解。邓小平多次说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要反对“左”、右两种干扰。改革开放以来,既有“左”的干扰(表现为思想僵化),又有右的干扰(表现为主张全盘西化)。“左”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右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因此要有“左”反“左”,有右反右。反“左”不反右,本身就是右;反右不反“左”,本身就是“左”。邓小平曾经指出,“只提反‘左’不提反右,这就走到软弱涣散的另一个极端”。他还说,“反对和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有来自‘左’的,有来自右的,写文章要注意到这两个方面”。
王文说:“在所有制问题上,目前我们面临的‘左’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误将邓小平的某些阶段性策略话语视为普适性的合理学说,对于邓小平的真实思想缺乏应有的了解和理解,以至于仍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前邓小平理论的思想状态。二是虽然未必相信这些阶段性的策略话语是普遍真理,但因不了解邓小平的真实思想,所以不敢支持学界的探索和突破,以至于符合邓小平理论的研究成果也难以享有应有的合法性和可用性。这主要是管理部门的问题。三是抓住邓小平当年不得不说的策略性话语,竭力对邓小平理论做‘左’的解读;或者是直接从‘左’的方面肆意歪曲、丑化和否定邓小平理论。四是囿于某种局限性,继续对现代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采取严重的否定态度,特别是将其视为‘资本主义所有制’而加以否定。这种现象甚至在某些思想较解放的学者中也存在。”
这段话涉及概念较多,有些提法(如“阶段性策略话语”、“普适性的合理学说”、“前邓小平理论的思想状态”、“囿于某种局限性”、“现代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结构”,等等)意义不明确,令人难以捉摸,在此便不加评论。王文说,“我们面临的‘左’主要有四种形式”,这显然不符合实际。实际情况是,关于所有制问题,我国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种观点符合国家宪法,具有合法性;另一种观点是否定以公有制为主体,主张以私有制为主体,这种观点违反国家宪法,没有合法性。王文的观点显然属于后一种。
王文说:“目前所有制领域的‘左’倾思想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对我国改革的束缚仍然是很大的,这就使该领域仍然需要思想大解放。思想大解放是‘左’倾保守思想的最大克星。邓小平理论中鲜为人知的前沿思想至今仍然具有极大的思想解放意义、实践指导意义和政治突破意义。这就需要我们首先着力发掘这些宝贵思想,然后再来继续前进。”
这段话更让人感到困惑。人们经常说,右倾思想是保守思想,“左”倾思想是激进思想。王文说“左”倾思想是保守思想,那么,他所谓的右倾思想又是什么思想呢?关于这一点,王文语焉不详。“邓小平理论中鲜为人知的前沿思想”被他专门提及,那么,这种思想到底是什么?请看他自己是如何发掘的。
二、是“公有制为主体”,还是“公有制为主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国家宪法的相关规定,是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的。邓小平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他还说:“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笔者认为,只有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王文说:“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实际上始终主张回到《共同纲领》的‘以公有制为主导、私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这种说法是否有理论依据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有七章六十条,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料供给、销售市场、劳动条件、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共同纲领》提出的我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概括起来就是: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共同发展。在《共同纲领》中并没有“以公有制为主导、私有制为主体”这句话。
王文说:“邓小平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只是一种很积极的阶段性策略。……实际上,从邓小平的全部有关论述可知,他的策略就是以‘主体论’克服‘割资本主义尾巴’论,进而以‘主体论’的实践化解‘主体论’之本身,从而恢复《共同纲领》的立国精神,……但‘主体论’毕竟又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它不允许非公经济超过50%,一旦超过就不再是‘公有制为主体’了,这就使之必然会在一定阶段上变成新的‘紧箍咒’。于是,善于‘吃一个,夹一个,看一个’的邓小平又提出了它的替代方案,这就是‘公有制主导论’;他说:‘我们遵循两条最重要的原则,第一,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导地位,第二,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以下对王文这段话中的几层意思分别作分析评论。
——“‘公有制为主体’,只是一种很积极的阶段性策略”,这句话并非全无道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阶段性”这一提法可以被看作对“初级阶段”的描述。但是,我们所讲的“初级阶段”又与王文所讲的“阶段性”有着本质区别。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前途是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最终是要实现共产主义。王文讲“阶段性”,则是由于作者认为邓小平使用了“策略话语”,并将使用这一“策略话语”的目的解读为:安抚人心,等待时机,改变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
——“以‘主体论’的实践化解‘主体论’之本身,从而恢复《共同纲领》的立国精神”,这是王文的主观猜想,不是邓小平的真实思想。邓小平的真实思想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据笔者统计,这一思想在《邓小平文选》中出现了十次以上。我们研究邓小平理论,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同时学习中央文件,中央文件对邓小平理论有权威性解释。脱离了《邓小平文选》和中央文件谈论邓小平的思想,只能是主观猜想。
——“邓小平又提出了它的替代方案,这就是‘公有制主导论’;他说:‘我们遵循两条最重要的原则,第一,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导地位,第二,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看来,这就是王文发掘的所谓“邓小平理论中鲜为人知的前沿思想”。王文的引文来源于1998年出版的《邓小平思想年谱》。但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说法,应当是相关人员的失误。在2004年出版的《邓小平年谱》中也有相关论述:“我们坚持社会主义,我们搞的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们遵循两条最重要的原则,第一,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第二,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这里,没有再用“主导”,而是使用了“主体”一词。这说明,在邓小平亲自审定的《邓小平文选》中,只有“公有制为主体”,没有“公有制为主导”。在中央文件和国家宪法中,也只有“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没有“公有制为主导,私有制为主体”。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王文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导、私有制为主体”,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王文说:“目前我国非公经济已占GDP65%以上,其他指标所占比重就更高,但在这时仍讲‘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历史惯性在起作用,也是未能深入、准确地领会邓小平理论的一种表现。”这是王文提出的事实依据,可以就此展开讨论。笔者认为,公有制为主体,指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是生产的物质条件,包括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生产资料不是GDP,不能和GDP混为一谈。在生产资料中,最重要的是土地。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我国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制。地下的矿产资源也归国家所有。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明确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报告同时指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主要体现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请注意,这里讲的是公有资产,不是GDP。至于目前我国公有资产与私有资产到底哪个占主体地位,笔者认为,王文应该用统计数字进行说明,不能用GDP代替所有制。
三、是“以国有经济为主导”,还是“以公共财政为主导”?
王文说:“明确了‘公有制为主导’之后,我们还要问,究竟什么是‘公有制为主导’?这又是一个需要深究的大问题。”王文在深究的过程中,观点一变再变。
第一步,“以公有制为主导”变成“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王文说:“建国初期的‘以公有制为主导’则是指:‘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众所周知,公有制与国营经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概念。王文把公有制和国营经济混为一谈,导致思想混乱,同时也无法说明问题。
第二步,“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变成“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王文说:“改革开放后,邓小平虽然重新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导’,但他并没有重申‘以国营经济为主导’。”王文引用邓小平关于分配问题的谈话,提出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不是传统的公有制,而是公共财政,即社会主义再分配。这就是王文“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重要思想。众所周知,国营经济是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经济形式,公共财政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所有制与分配制度不能混为一谈。
第三步,“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变成“以公平分配为主导”。王文说:“‘以公共财政为主导’与‘以公有制为主导’又是什么关系呢?从一方面看,这当然就是以公平分配为主导,而不是以公有制为主导。而且这种公平分配的所有制基础,又必然会从以公有制为主体转变为以非公有制为主体。这样才能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那么请问王教授,“公平分配”的所有制基础不是公有制,而是非公有制,理论依据何在?以非公有制为主体,才能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事实依据又何在?既没有理论依据,又没有事实依据,论点便不能成立。
第四步,“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又变成“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导”。王文说:“但另一方面,对邓小平来说,‘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又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导’。邓小平实际是把公共财政资金视为‘全民所有制’财产的。……在邓小平看来,‘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实际就是‘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导’。”这段论述,貌似论据充分,但细究之下,所谓“对邓小平来说”、“在邓小平看来”、“实际是”、“实际就是”其实不过是王在代替邓小平说话。这些脱离实际的空话,邓小平实际上从未讲过。
第五步,“以公有制为主体”变成“以社会所有制为主体”。王文说:“按照邓小平理论和现代经济现实,以往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已经应当改为‘以社会所有制为主体’了。只有以此为目标,才有可能最终完成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而不是使之半途而废。”这里,王文所说的社会所有制,就是“以微观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所有制。据此,王文的主张便可一目了然,那便是要“以私有制为主体”。
在同一篇文章中,就同一个问题展开讨论,观点却变化无常。从“以公有制为主体”到“以私有制为主体”,从“以公有制为主导”到“以国营经济为主导”,从“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到“以公平分配为主导”,从“以公有制为主体”到“以社会所有制为主体”,所有制问题竟被解释得如此复杂。到底以什么为主体?以什么为主导?作者应该想清楚,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如此拐弯抹角兜圈子,这大费周章背后的用意又是什么呢?
四、两种市场经济的区别何在?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以下三个方面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显著不同: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国家计划(规划)为指导,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只有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更加注重分配公平,才能实现共同富裕。若是照搬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搞私有化、自由化,必然导致两极分化,难免会发生经济危机。
王文否认“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只能是“以微观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所有制”,强调“公有制为主体”是“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计划经济的残余观念”,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王文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调实现共同富裕,并强调其理论依据是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那么,王文的观点符合邓小平理论吗?
王文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按照邓小平理论,既然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就是已经实现了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在这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毫无缘由地变成“当然就是已经实现了共同富裕”。这是在曲解邓小平理论。王文说:“既然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那么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当然也就是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既然是这样,那么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市场经济,如果它不再是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了,那它就不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了;如果它已达到普遍中产阶级化的富裕阶段了,那就是它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了,而无论它的地理位置究竟是在哪里。”这段论述中明显存在想当然。若是科学论证,王文应该举例说明,究竟世界上哪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已经消除了两极分化,实现了共同富裕。否则便是脱离实际说空话。
王文说,“共同富裕就是普遍中产阶级化。邓小平所说的共同富裕既不是按照生产资料占有状况来界定的,也不是简单地按照收入多少来界定的,而是按照最实在的消费水平来界定的。在市场经济中,这是唯一可能实现的结果平等,也是最实在的经济成果”,“只要大家都达到了现代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平,那就是实现了共同富裕”。笔者认为,“中产阶级”是西方经济学的概念,含义、标准都不清晰。中产阶级不是孤立的概念,它和资产阶级、无产阶级有密切联系,没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就没有中产阶级。所谓“实现了普遍中产阶级化的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是王占阳教授的主观想象,缺乏理论和事实依据。当今世界资本主义国家很多,有哪一个国家消灭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实现了普遍中产阶级化”,宣布自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呢?
王文说:“认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方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既不符合邓小平理论的本意,又不符合客观实际,也是当前所有制领域的最大‘左’倾错误。”这是王文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邓小平于1979年11月26日在《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一文中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一重要论断,据此可以认为我国搞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江泽民曾经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的是要使国有经济和整个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始终保持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如果失去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不可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在距离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有20年了,距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公布也有10年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否认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否定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笔者认为,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方搞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谁也不能否认。西方发达国家至今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就是因为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超过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王文置客观事实于不顾,否认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方搞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已经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最后居然还出语威胁——如果谁不同意这一观点,就是犯了最大的“左”倾错误,这更让人感到作者并不是本着学术讨论的态度撰文的。
学术论文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要以理服人,不能“以帽压人”。王占阳是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研究社会主义理论,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不能曲解邓小平理论,更不能“拿大帽子吓唬人”。要知道,所谓最大的“左”倾错误是政治问题,不是学术问题。是否犯了最大的“左”倾错误,大学教授身为学者,恐怕无权作出判断。
学术讨论只有围绕观点和问题本身展开,实事求是,平等交流,方为适度。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即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排除各种错误思潮的干扰,牢固树立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理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
《管理学刊》2013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3-9-11 9:22:56
(马克思主义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