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我们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指出: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这个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一轮改革中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的巨大政治勇气和高超改革智慧。
在没有现成经验的情况下,过去35年,我们党团结带领和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摸着石头过河”,走过了一条先易后难、由浅入深、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的改革之路。改革开放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极大增强了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极大丰富了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大量事实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
改革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特点。我国的改革事业,一方面,好改和容易改的领域和环节已基本到位,但关系复杂、利益冲突多、协调难度大的方面还依然存在,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另一方面,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改革取向从基于当时生产力水平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进入到“兼顾效率和公平、更加注重公平”的新阶段。我们党注重对社会主义改革的规律性认识,顺应社会关切,代表人民意愿,直面风险挑战,把“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写入《决定》,指明了新一轮改革的正确方向,体现了我们党坚持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一鲜明的执政理念。坚持这一指导思想,必将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发挥亿万人民的主体作用,朝着《决定》指引的方向锐意进取。可以预见,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改革红利必将逐步释放,并不断惠及人民群众。
《决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对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以及党的制度等各方面改革都作了全面部署。各个部分都充分融入了“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思想。从经济体制改革的角度看,所有改革措施都体现了这样的意境。
一、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增加财富,必须建立在完善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之上。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进行了艰辛探索,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走过一些弯路。僵化的经济体制和过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制约了各种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和充分利用,抑制了城乡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本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活力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历史教训,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逐步建立起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而推动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升。必须清醒看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
《决定》对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作了系统阐述,提出了许多新的改革举措。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促进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的要求。比如,明确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这就为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这种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经济共同体,不仅会促进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一体化,实现要素配置效率最大化,而且能充分保障各种要素按贡献公平参与分配,增进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到2020年把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提高到30%,这充分体现出国有企业惠及全民的本质属性和社会责任。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这是对保障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重大促进,能使劳动者从各类企业中获得更多就业机会和稳定的收入。
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平等获益,惠及广大民众,有赖于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成熟经济体最显著的标志是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国际上,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长期徘徊,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果后,伴生了利益的相对固化,百姓缺失了市场的公平参与权,结果效率和公平都无法得到保障。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以来,经过20年不懈努力,我国已建立起生产资料、商品流通、金融、技术、人才、信息等各类市场体系。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还不够明晰,政府存在对市场的干预过度,影响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在一些领域和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被扭曲,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权利被垄断利益所侵害。全面深化改革,就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破除各种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效率。
《决定》对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金融体制为例,就有很多改革新举措。比如,“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不仅有利于改善企业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为百姓投资理财拓宽了渠道,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又如,“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仅有利于拓展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和垃圾股退市,促进股市健康发展,也有助于从根本上堵塞由于发行人和投资者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内幕交易黑洞,保障股民投资权益,促进投资保值增值。再如,“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可以优化我国企业股本形成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解决企业负债率普遍偏高的问题,防范企业债务风险,还能有效疏导民间资金流向,增加群众股权性收益。
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合理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增加群众福祉,需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些年,随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2年已达11.7万亿元。目前,我国财政体制仍存在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不清、转移支付随意性、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按照党的十八大“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决定》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等等。这些都是优化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制度化安排,对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区域财力平衡,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为民众带来福祉,都有重大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不断深化税制改革,逐步形成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相配合的复合税制。但现行税制中,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二次分配的调节功能有待增强。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就是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稳税负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税制税种结构,激发人民群众的创业创富活力,藏富于民。为此,《决定》强调,税制改革的着眼点在于“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我国近年来实施了“营改增”、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改革措施,今后还将加快消费税、房产税、资源税、环保费改税等一系列改革,其目的就是更好地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撬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时,通过税收调节,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农民平等参与分享现代化成果,需要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相关制度,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在“一穷二白”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这种特定历史阶段,决定了实行农产品统购统销、城乡户籍分类管理等制度,通过农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有其历史必然性。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这些制度也导致并固化了较为严重的城乡分割。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农产品购销制度,支持农村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分割的坚冰被逐步打破。进入新世纪后,国家实行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如取消农业税、放开粮食购销、实行农业补贴、建立农村社保制度等,极大促进了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但城乡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居民收入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尚未根除。为此,《决定》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为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关键要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这些新的制度化安排,破除了建设用地市场城乡分割的体制,赋予城乡建设用地同等权益,可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决定》还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功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这些重大制度创新,一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视作财产权,明确了产权归属,为广大农民融入城乡统一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农民以产权为依托,可在继续增加经营收入、务工收入、转移支付收入的同时,大幅提高财产性收入占比,优化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三是为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打开了通道,将对农户家庭经营的信用缺失、金融缺失起到重要补位作用,活跃农村金融。《决定》要求,“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并对进城落户农民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都形成了一系列新的制度。这将成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有利于维护农业转移人口权益,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镇,充分释放城镇化红利。
五、构建全方位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助于促进协调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建立经济特区,到沿江、沿边、内陆渐次开放,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使我们最大程度地学习和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大大增强了我国配置利用全球资源的能力,快速提升了国际竞争力。《决定》提出:“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为我们紧紧抓住并充分利用重要战略机遇期、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指明了方向。
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在拓展开放型经济深度和广度上做文章。自由贸易区代表了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深度。《决定》要求,加快建立符合国际化、法治化要求的跨境投资贸易规则体系,推进市场准入和口岸管理体制改革,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这将极大促进国际投资便利化和服务贸易大发展,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内陆开放体现了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广度。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还很不平衡,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内陆和沿海开放不协调。内陆地区进出口贸易和外资利用在全国的占比目前还不到两成,这种畸重畸轻的格局已影响到我国对外开放大局和长远后劲。为此,《决定》把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要“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形成有利于推动内陆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这将对内陆地区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的机遇加快发展,缩小东中西部地区差距形成强力推动。《决定》要求“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对外经济走廊”,内陆地区就可以依托中国东盟大通道、渝新欧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等,加强与周边、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动。与之配套,“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这种机制,符合国际惯例,能有效消除内陆出口通关的制度化障碍,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均衡协调的开放新格局。这些重大改革,必将进一步释放内陆地区开放潜力,缩小内陆与沿海开放方面的差距,使广袤的内陆地区成为开放的战略腹地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深化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民提供了制度保障。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活、生产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与经济快速发展相比,社会建设仍然滞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方面,都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决定》提出:“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这一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决定》落实党的十八大“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的要求,提出了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消除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以及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可以预期,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人们所追求的平等教育机会、稳定就业岗位、公正收入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健康生活状态、安定社会环境等美好愿景将加速实现,全体人民的各种社会权益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局面将进一步形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得到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将形成万众一心的生机与活力。
改革牵动整个社会,连着民心,关系每一个公民。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牢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这个新一轮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就能谱写出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华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前景广阔而光明!
《求是》2013年第24期
发布时间:2013-12-17 17:55:53
(马克思主义研究网)